
在结婚期间,一位配偶将以个人名义借债。即使“婚姻法解释(II)”的“银行”第24条中的第24条中没有例外,它也不会再被认为是配偶的联合债务。如果大型债务与夫妻俩共同生活或意图的共同表达无关,则应根据合同的相对性质确定为个人债务。
【基本案例】
徐和张是夫妻。从2015年12月到2016年5月,徐穆莫(Xu Moumou)从小穆莫(Xiao Moumou)购买了每日硬件百货商店和其他产品。 2016年5月6日,在两党之间定居之后,徐穆莫欠下穆莫的付款总计80万元。之后,徐穆莫(Xu Moumou)支付了200,000元的付款。 2017年4月8日,徐穆莫亲自向小穆莫(Xiao Moumou)发出了IOU,并指出:“ iou,我今天欠了Xiao Moumou rmb 6亿元。 2018年,徐moumou亲自向小穆莫(Xiao Moumou)发出了IOU,并指出:“ iou,我欠下Xiao Moumou 600,000元的现金,并将其大写为全额。上述债务是针对小穆莫(Moumou)债务人徐和张负责向债务人提供商品的负责。小子可能会要求债务人随时支付上述债务人。特此声明。以前的IOU无效,当前IOU将占上风。人:Xu Moumou [签名并盖章],张穆莫[签名并盖章],2018年6月22日”。
徐和小子都没有出庭参加诉讼。在审判期间,小穆莫在法庭上说,当徐穆莫(Xu Moumou)于2018年6月22日向小穆莫(Xiao Moumou)发出IOU时,张穆莫(Zhang Moumou)不在场。 Zhang Moumou在IOU上的签名是由Xu Moumou签名的。也是徐穆莫(Xu Moumou)取代了他,肖·穆莫(Xiao Moumou)的说法是,张穆莫(Zhang Moumou)代表张穆莫(Zhang Moumou)在iou上盖章的签名和盖章被张穆莫(Zhang Moumou)认可。
【有争议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争端的主要问题是该案涉及的60万元债务是徐穆莫的个人债务吗?还是徐和肖的夫妻之间的联合债务?
[裁判结果]
此案中涉及的商品的付款达到了60万元人民币,这超过了普通家庭日常生活所产生的债务。只有Xu签署并确认了由Xu签发的三项债务证书,该证书没有签署或打印债务证书,债没有由张确认。 ,小穆莫未能证明该案所涉及的债务用于Xu Moumou和Zhang Moumou的共同生活,生产和运作,或者是根据夫妻的共同表达的借款,并应承担借用的意图,并应承担证据不利的法律后果。总而言之,判决Xu Moumou在判决生效后的十天内支付了Xiao Moumou的本金60万元的校长,并对资本占领的利息。
【评论】
1。确定丈夫和妻子的共同债务的基础是夫妻的共同利益
夫妻的共同债务是指夫妻所承担的债务,因为婚姻的共同生活以及履行婚姻期间支持,支持和支持的法定义务。它通常包括丈夫和妻子在结婚期间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服,食物,住房和住房。在行为,医疗,教育和其他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债务以及法律义务以及联合生产和运营的履行。
随着社会的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4条(II)和司法解释的补充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ii)“对与法律在审判中适用涉及夫妻债务纠纷的案件中适用法律有关的问题的解释”以及其他法律和法规已连续发布,这些法规已详细介绍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范围,标识和法律应用的规定和解释。
在司法实践中,确定夫妻的共同债务的基础是夫妻的共同利益。它始于夫妻是否有意借钱以及夫妻是否享受债务带来的利益的两个方面。具体而言,可以从主观和客观的统一的角度分析它。 ,首先,研究这对夫妇是否愿意一起借钱,夫妻借款的理解和心态,借贷目的,如何实现债务以及债权人如何理解债务人的债务债务行为的主观观点;其次,从客观的观点,位置,目的,金钱目的地以及借款人之间的关系中检查借款时间;第三,严格定义“夫妻是否享受债务带来的福利”,也就是说,要检查债务是否用于日常生活费用,支持,生产和运营,教育,医疗,投资和财务管理, ETC。
2。在确定丈夫和妻子的共同债务的过程中分配“举证责任”
确定丈夫和妻子共同债务的法律依据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9款第19条规定:“如果夫妻同意结婚期间获得的财产彼此,丈夫或妻子之一在外界产生的债务,如果第三方知道该协议,则应支付丈夫或妻子拥有的财产。”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司法解释(ii)的第24条规定:“债权人应以其个人名义保留婚姻关系。如果债务索赔权利,债务应当作为丈夫和妻子的联合债务来处理。 ,《婚姻法》第3段。
第2条和第3条“对最高人民法院在涉及夫妻债务纠纷的案件中适用法律的法律的解释”规定,“配偶在婚姻期间以家庭的名义产生的债务应发生在婚姻期间,债权人作为一个人的日常生活。婚姻期间家庭的日常生活,债权人以丈夫和妻子的联合债务为由声称权利,法院不支持债权生活,共同生产和运营,或基于这对夫妇的共同意图。”
在司法实践中,应通过检查责任的目的是否超过两位配偶的日常生活需求,共同借钱,打算偿还债务,偿还债务,偿还债务,偿还债务的意图,将结果的证明负担分配给一个配偶和债权人。以及配偶等之间日常生活的共同代理权,以平衡夫妻的共同利益,配偶的个人利益和债权人的利益。
在小穆莫和徐穆莫和张穆穆之间的销售合同纠纷中,所涉及的商品数量相对较大,这超出了普通家庭日常需求所产生的债务。只有Xu签署并确认了小穆莫(Xiao Moumou)显示的三项债务证书。张没有签署或打印债务证书。 Xiao Moumou未能证明Xu Moumou在IOU上取代了Zhang Moumou签名和印刷的行为已由Zhang Moumou授权或认可。 Zhang Moumou之后没有批准债务,而小穆莫也未能证明所涉及的债务被用于Xu Moumou和Zhang Moumou一起生活和生产。如果您是根据夫妻意图的共同表达来操作或借钱,则应承担不利证据的法律后果。
3。提倡丈夫和妻子共同债务的“共同债务和签署”
“对涉及夫妻债务纠纷的案件中适用法律的法律的解释第1条明确地强调了两位配偶的共同签名,或者随后批准了一位配偶,以及对一名配偶的批准以及其他公共表达从形成配偶的共同债务的角度来看。产生的债务应被视为夫妻的共同债务。
尽管夫妻之间有着密切的身份关系,并且在由于共同的生活而享有法律规定的家庭生活范围内的共同代理,但夫妻,无论是独立的公民臣民,都不会失去他们作为婚姻的地位关系。它强调,当形成夫妻的共同债务时,“共同的债务和签署”。尽管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活动的效率,但它可以正确指导和调节交易行为。一方面,它可以避免债务形成来源的“负债”现象。另一方面,它可以有效地阻止债权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债务是夫妻的联合债务,并且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这对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合法权利和合法权利和合法权利和合法权利以及一位配偶的兴趣。
“共同债务和签署”的核心本质在于债务的共同责任。应当指出的是,并非一对夫妇签署的所有债务都必须是这对夫妇的联合债务。如果一个配偶以证明或证人的身份签署债务证明,则否认这是夫妻的联合债务,债权人没有任何证据。如果证明它是联合债务人,则不应将其视为夫妻的联合债务,而应根据合同的相对性质将其视为夫妻的个人债务。
(作者单位:重庆达祖地区人民法院)